近日炒股配资门户配资,武汉一名女子在外卖中吃出异物后维权,竟被商家索要“死亡证明”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1日,该女子在社交平台公开讲述自己的遭遇,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据女子描述,6月初她在黄蜀郎鸡公煲武汉大洲金科城店下单点了外卖。用餐时,她发现食物中有一根钢丝球丝,千页豆腐还疑似变质。女子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拒绝了她的合理诉求,表示需要走食品安全险流程处理此事。
在后续的沟通中,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商家提出一些让女子难以接受的要求,甚至荒唐地表示:“你提供一下死亡证明,我这就去坐牢。”这样的回应让女子既愤怒又委屈,无奈之下,她在网络上曝光此事,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7月2日,相关负责人称女子当时要求10倍赔偿,并说自己立马去了医院,但提供的却是4月份的医院证明,这让他们对女子说法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负责人强调,店里平时清洁用的都是刷子,并没有使用钢丝球。
随后,黄蜀郎鸡公煲总部客服表示,事情发生在6月2日,说出“提供死亡证明”这番不当言论的是一名兼职员工,目前该员工已被开除。客服透露,顾客曾找到门店称身体不适,但当门店希望顾客去医院检查以明确责任时,顾客表示没时间去医院,只想要钱,且索要的赔偿金额超出了门店能够接受的范围。目前,市场监管局已介入此事,并对门店厨房卫生进行了检查。
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谴责商家的恶劣态度,认为不管女子索赔是否合理,商家索要“死亡证明”的行为都太过分,严重缺乏对消费者的尊重,也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有网友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商家第一反应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推卸责任、刁难消费者。”还有网友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目前,市场监管局仍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大众正拭目以待,关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炒股配资门户配资,以及黄蜀郎鸡公煲品牌如何应对此次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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